❧關於角色
❧關於創作
❧關於年齡限制
❧關於NPC
- 本企劃世界觀設定在台灣的架空都市,但角色登錄的國籍不限。
- 設定角色時務必要有「曾有過心理的創傷」,不論是失戀、與朋友絕裂、意外、追求理想失敗等.....皆可。
- 申請角色必須是自創,且目前並非在任何進行中的創作企劃活動的角色(更改過名字等部分設定得話則可以)例:
不可:在其他版權作品中登場的角色、與其他版權作品角色過於相似的角色;正在進行的企劃角色(同名同姓同一個人)
許可:新的原創角色、原有的原創非企劃角色、已經結束的企劃的角色。(更改過設定的企劃角色視為新角色) - 由於本企劃世界觀為普通的現代現實世界,請勿設定出穿越、魔法、非人種族等(※但若只是角色本身如此認為則不在此限)。些微的超能力(讓湯匙彎曲或是猜到蓋住的牌的程度),或是優秀的洞察力、機械能力等正常能力範疇不在此限。
- 關於超自然要素(超自然等),在「現實中曾有案例」的狀況皆可,例如前世記憶、人體自燃、死亡體驗、靈感強......等,請勿有超出此範疇的設定
- 角色外表請不要脫離現實的範圍,過於誇張的瞳、髮色請勿描寫為「天生如此」,但現實中有案例的特殊外觀不在此限(如白化症等)。
- 由於企劃背景是角色在清陽邸生活的故事,角色年齡請設定在「可以獨立獨自生活」的範圍,也禁止設定年齡在範圍內但無法自理生活的角色(如過於嚴重的精神病患、全身不遂只有頭可以移動等)
- 每位參加者一次可登錄兩名角色。當參加者「確實描寫完角色解開心結」後,可再登錄新的角色,登錄前請私噗官方噗附上完結作品。
- 不合規定的登錄角色,主辦方有不登錄並不通知的權力。
❧關於創作
- 本企劃的創作,請務必全部都是原創,謝絕抄襲、描圖、過度參考,以及將版權作品角色拿來申請等行為
- 角色的故事結束(療傷結束)後,可選擇搬出公寓,搬出公寓後仍然算本企劃登錄角色,可繼續描寫後日談、交流,並可使用「清陽邸」、管理員「柳迴日」等本企劃設定的要素。
- 非本企劃登錄玩家可借用此世界觀描寫場外交流創作,但請勿提及建築名「清陽邸」、"Conclave Reliqua"、管理人「柳迴日」、地點「淡海市」等本企劃設定的地名、人名,並在與企劃參與者交流時,請務必取得對方的同意。
- 非本企劃登錄玩家場外創作時,可使用本企劃之角色卡,但請勿登錄到參加名單上。
- 基於企劃是集體創作的方式,關於淡海市、清陽邸周邊的描述,請勿作太過細緻、限制性的描述:
如:「清陽邸的附近就有便利商店,晚上,他走去買宵夜」→這樣是可以的;
「清陽邸外不到500公尺就有便利商店,晚上,他走去買宵夜」→可能會與其他參與者的描述衝突,是禁止的。 - 設定上清陽邸的房客心情會比較平和,不會有自殺的念頭,如果角色真的受不了想自殘也請適可而止。
- 關於宗教、政治相關的創作內容,若過度干涉他人或有引戰嫌疑,企劃主辦方有權將參與者除名。
- 交流及創作時請尊重其他參加者,另除以上提及事項以外,企劃參與者於其中的糾紛與主辦方無關。
❧關於年齡限制
- 本企劃並無禁止年齡限制創作,但請參加者發表此類創作時標明年齡限制標籤(R15、R18等),並請避免過度描寫獵奇的內容,如斷肢等。
- 標籤定義:[R15]軟調色情、輕微裸露、隱諱描寫的性愛場面等(如:蓋著被子所以看不到、抽象的描寫等)。
[R18]較為具體或露骨的性愛表現、必須是軟芯描寫(無性暴力、亂倫性交、人獸等),第三點請盡量打上馬賽克或海苔。
[流血可]含有血腥或暴力的場面,請勿描寫斷面或肢體傷殘、屍體等內容。 - 噗浪平台是禁止公布R18內容的,若要公開發表,請發表於確定可以發表R18的平台,使用連結並務必標明「R18、18禁、未成年禁止閱覽」其中之任一聲明。
- 其他平台是否可發表,請以該平台的規定為準(例如FC2 BLOG也是不能公開發表R18的)
- 若企劃參加者有違規被舉報的情況,本企劃主催不負擔任何責任。
❧關於NPC
- 企劃參與者在創作時可使用官方NPC「柳迴日」引導故事發展,若有創作時的疑慮可使用ASK或是私噗官方噗詢問。
- NPC「大樓警衛」由於是輪班制,玩家必要時可描寫其特徵或與警衛有互動,但不建議與警衛互動太深刻或設定為自家NPC。
- 不論是管理員或是大樓警衛,都禁止有戀愛或太過親密的描寫,也禁止性騷擾管理員和警衛。
(設定上管理員是已經有伴的,參與者可設定自家角色欣賞、暗戀管理員等與管理員自身無關的關係,但暗戀一定不會有好結果,請參與者自行斟酌) - 基於企劃是集體創作的方式,在描寫管理員或警衛行動時,除官方發布之情報以外請勿有太過限定性的描寫(例:2/10晚上8點管理員在中庭,這樣的描寫是不可以的)
- 若是劇情上需要,參與者可自行設定NPC,但NPC必須居住在清陽邸以外,並且禁止使用NPC交流、過度描寫NPC,以免喧賓奪主
(所謂的使用NPC交流是指丟下原本登錄的角色(以下以A代稱),使用NPC(以下以B)交流的行為。例如若其他參與者與A交流時,會需要使用到B,這樣的描寫可以,但若該參與者的重心完全在B身上的話則禁止)